楊健鴻 楊永祥
  本報訊(特約記者楊健鴻 通訊員楊永祥)近日,雲南省昌寧縣檢新竹房屋察院監所科的兩名檢察官一大早就趕往勐統鎮。當天是鎮司法所轄區內社區矯正人員集中學習的日子。“吳朝志有沒有來?”一進司法所的門,檢察官就向司法所工作人員打聽起來,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引,他從社區矯正人員中找到了吳朝志。
  原來,吳朝志是長山村村民,2008年7月8日因販賣毒品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2012年8月31日被裁定假釋出獄。按規定,假釋出獄後被列為社區矯正對象,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不能離開居住地,但吳朝志假釋出獄後於次年3月擅自外出到河南打工。該院監所科在每月例行巡迴監督檢察中發現了這一情況,認為吳朝志的行為已構成了脫管,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規定,該院及時向社區矯正管理機構提出了糾正意見,社區矯正管理機構立即聯繫吳朝志,並責令其回居住地接受社區矯正。檢察官這次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查證化療副作用吳朝志脫管的事是否已經糾正。
  據悉,像吳朝志這樣的社區矯正人員在該縣共有434人,分佈在13個鄉鎮,司法所每月都會要求他們集中報到、學習一天。每逢這一天,該院監所科的檢察官都會到現場監督檢察,看是否存在脫管、漏管現象、保外就醫人員有無續保手續等。對發現的檔案不規範、管理不到位、監管矯正措施不到位等問題,檢察官當場反饋給司法mSATA部門,提出整改落實要求。
  今年3月以來,該院通過巡迴檢察對監外執行人員逐人進行登記,建立了社區矯正工作檢察檔案和台賬,與相關部門建立了社區矯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通報相記憶體關問題。截至目前,該院監所科通過巡迴檢察發現脫管9人、漏管1人。  (原標題:巡迴檢察強化社區矯正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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